当前位置: 首页 >> 组工新闻 >> 正文

陕财职院学习贯彻两个《条例》 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6-08-21 [来源]: [浏览次数]:

本报讯 5月26日下午,按照警示教育活动安排,陕财职院中心学习组召开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参加学习的校领导有舒煜、索满囤、刘晓玉、范忠、刘建彪、于新和、张秦龙、杨新彪、吴永义。学习会由党委书记索满囤主持。  

会上,纪委书记张秦龙采用领读的方式,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试行) 》有针对性的进行了学习,同时重点学习了党内监督的主体、目的、实质、依据、标准、形式和实施原则。索满囤结合有关案例,要求进一步完善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做好“事务公开,财务监管,物资采购”三项工作,扎扎实实搞好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剖析和讨论促进学校的各项事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这次集中进行的警示教育,是陕财职院按照省财政厅党组《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和厅纪检组《关于在全厅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财政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例为教材,在全体校级领导和行政后勤科室负责人中开展的活动。这项活动从4月19日开始,具体分为组织学习阶段、讨论剖析阶段、整改总结阶段。学院在4月19日已经召开了动员会议,学习了财政厅警示教育有关文件精神,对全校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又讯 6月1日,学院召开了全体校级领导和部分行政后勤科室负责人会议,传达了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贯彻两个《条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校长舒煜、党委书记索满囤、纪委书记张秦龙分别传达了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雷,省委常委、教育工委书记郭永平和省教育厅厅长胡治本的重要讲话,并结合学院实际做出如下安排,第一,以此次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为契机,对两个《条例》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要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抓好各个层次的学习。第二,领导干部要做遵守法纪的模范,各主管校领导要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要亲自抓。形成层层抓落实,一级带一级的格局。第三,加快制度建设的步伐。要尽快对有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将制度建设贯穿各项活动的始终。第四,狠抓任务落实,夯实责任,消除“盲区”。做到任务分解到人,督促检查责任制的落实,实施责任追究。学院纪委要全程监督经济活动。第五,突出监督重点。尤其是对管人、管事、管财的重点岗位,继续做好“事务公开,物资采购,财务监管”三项工作,同时抓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督促检查工作。第六,继续搞好警示教育活动。要结合财政系统和教育系统所发生的违法违纪事例,搞好正在进行的警示教育活动。  

(党办穆天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