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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管理科科长等职位科级干部选配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12-08 [来源]: [浏览次数]:

按照高校学生管理的规范要求,从2006学年开始,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学生工作处交由各系负责。为实现我院学生管理及招生就业工作规范化,经2006年9月6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设立学生公寓管理科、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以及系学生管理科等7个科级机构,专门负责招生、就业以及学生管理等工作。为了能将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选拔到科长岗位上工作,现就此次选配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职位设置(共7名)

学生公寓管理科科长1名  

招生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  

就业指导中心主任1名(正科)  

财政税务系学生管理科科长1名  

会计系学生管理科科长1名  

工商管理系学生管理科科长1名  

信息工程系学生管理科科长1名  

以上7个职位也可先配置一名副职主持工作。  

二、科级干部管理

科级干部在院党委领导下,由组织处具体负责培养、选  

拔、考察、选配、考核及其它管理工作,院长办公会确定拟任职人选,党委会研究决定。  

三、选配原则

(一) 党管干部原则;  

(二)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三)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四)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选配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善于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  

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胜任岗位工作  

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知识。  

(三)能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地把学院党政的各项决定  

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全科(中心)  

同志一道搞好工作;  

(五)学生管理科科长职位,具有2年以上学生管理工作经历,并在管理工作岗位上积累了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取得过良好工作实绩的可优先考虑;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七)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学生管理科科长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其它职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选配程序

(一) 公布职位及任职条件;  

(二) 个人报名;  

(三) 在全院范围内对符合拟任职务条件的报名人员  

进行民主推荐;  

(四) 由组织处、人事处将民主推荐结果结合党委成员  

意见,确定考察人选;  

(五) 由组织处、人事处在一定范围内对考察人选进行  

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报告,作出廉政鉴定;  

(六) 根据考察结果,拟定选配意见,院长办公会研  

究确定拟任职人选,院党委会研究决定;  

(七) 公示;  

(八)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后不影响任  

职的由院党委正式任命。  

六、任期和待遇

(一)科级干部每届任期2年 。  

(二)科级干部在任期内享受以下待遇:  

1、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级别的工资及相关待遇;  

2、按照学院规定,享受相应级别的津贴及其它待遇。  

七、免职、辞职

(一) 免职  

科级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免去现职:  

1、在届中或届满考核中考核结果不合格,经组织认  

定为不称职的;  

2、身体等方面原因不宜继续任职的。  

科级干部免职后保留原行政级别的工资待遇,其它待遇按新岗位执行。  

(二) 辞职  

科级干部在任期内原则上不得辞职,责令辞职除外,责令辞职后,其待遇按新岗位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一)不准以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二)个人不能改变党委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三)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  

(四)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跑官要官,行贿受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  

(五)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六)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的,就地免职 ;  

(七)学院纪委对本次科级干部选配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选配工作的举报、申诉,并向院党委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九、其他

(一) 科级干部被正式任命后,在任期内要认真履行职位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 科级干部的日常管理、考核、监督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学院处级中层干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组织处 人事处  

200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