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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实施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4-04 [来源]: [浏览次数]:

 

“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并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确保学院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支部党员大会  

()会议时间  

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书记委托支委主持。  

()与会人员  

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向主持人请假。  

()会议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党建理论知识。  

2.传达上级党组织和院党委的各项决议,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3.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4.讨论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  

5.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6.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7.根据安排,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弄清思想、团结奋进的目的。  

8.依照制度,定期召开党员民主评议会,对党员的各方面表现作出评议。  

9.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10.对教职工关心的问题做好调研和建言献策。  

(四)会议要求  

支部委员会要在支部党员大会会前做好会议内容、会议资料等充分准备;党员大会必须有党员半数以上方可召开(支部换届、选举和讨论党员发展、转正时另从其人数规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充分讨论,重大事项的决议要通过表决,决议必须经过应到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党员对会议决议应无条件执行;党员对党内讨论和决定的事项,需要保密的不得向外传播。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会议通过的决议,要向未参加会议的党员及时通报。  

(五)会议记录  

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缺席人员及原因、会议议题、会议内容、党员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  

(一)会议时间  

支部委员会一般每个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二)与会人员  

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三)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安排支部阶段性工作。  

3.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讨论党员教育、管理措施。  

4.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研究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研究支委成员和党代表的推选。  

5.讨论研究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及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讨论支部工作其它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四)会议要求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支部委员必须全部到会讨论决定(支委缺席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支部书记报告执行情况。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需要保密的,或没有公布的,不得向外传播。  

(五)会议记录  

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缺席人员及原因、会议议题、会议内容、支委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  

(一)会议时间  

党小组会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  

(二)与会人员  

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三)会议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党建理论知识。  

2.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上级党组织指示和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定期召开党员民主评议会。  

(四)会议要求  

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问题。  

(五)会议记录  

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党小组长要及时将会议情况向支部汇报。  

四、党课  

(一)上课时间  

每个学期上两次党课,以集中学习为宜。  

(二)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规。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  

(三)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宣传委员负责。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由院党委成员和支部书记讲授,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党员先进典型人物、专家担任。每次授课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检查考核。  

五、总体要求  

1.各党总支党员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参照党支部党员大会执行。组织学习时,也可由各总支书记与所下设的教工支部书记和党小组组长商议有谁具体组织,具体活动时间安排和组织形式自定,既不能出现学习空挡,又要防止出现重复安排学习现象。  

2.各系学生党支部单独安排活动。  

3.其他未设党小组的党支部根据本办法执行。  

4.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既要注重质量,又可灵活多样,避免流于形式。不论是以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还是以党小组为单位安排实施,组织者均要做好会议记录备查。  

5.学院督导组将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党内生活要有一定的“庄重性、严肃性、政治性”,坚决反对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倾向。  

    6.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院党根据督导组检查情况,将作为 “七一”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