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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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学生赵炜获宝鸡市人民政府表彰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6年08月22日 来源: 浏览次数:

    我院学生赵炜获宝鸡市人民政府表彰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平林等同志见义勇为

    先进分子称号和表彰赵炜等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4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开展“平安宝鸡”创建活动,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勇敢地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作斗争,谱写了一曲曲可歌可泣的动人篇章,涌现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倡导见义勇为,推进“平安宝鸡”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宝鸡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经各县区推荐和有关单位举荐,市政府决定:追授平林、杨光为“宝鸡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授予杨云飞、邓周祥“宝鸡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分别奖励人民币2万元;对赵炜、刘磊等8位同志见义勇为的行为也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市政府号召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向受到命名和表彰的先进人物学习,继续发扬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勇于同各类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张旗鼓地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积极落实对见义勇为人员的保护措施,在全社会营造一个人人崇尚见义勇为精神,个个学习见义勇为人员的良好氛围,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宝鸡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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