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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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参加“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年11月23日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处室、系部:

    为进一步加大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促进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贯彻实施,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的通知》(陕教语办〔2011〕10号)精神,学院决定于2011年11月11日—25日,举办“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二、参加人员

    全院师生员工

    三、征文内容

    征文体裁不限,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以对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认识,或研究、学习、使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体会、做法、故事等为主要内容。征文字数不超过1500字。

    四、活动办法

    1.将征文和参赛个人信息表(见附表)上传至jichubu@scy.cn电子邮箱,参评征文即可参与评比。

    按参与对象分为教职工、学生2个组别。每个组别各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另评选若干名优秀组织(单位)奖。

    2.如因作者抄袭带来的版权纠纷,由作者本人负全责;参评者享有自己作品的署名权。凡参加此次活动的人员,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项规定。

    五、时间安排

    1.征文征集时间:2011年11月11日—11月25日。

    2.征文评审时间:2011年11月26日—11月28日。

    六、总结表彰

    1.学院基础部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匿名评审。

    2.学院将向获奖作者、优秀组织奖单位颁发证书和纪念奖品。

    3.推荐部分获奖征文分批在学院网站、《陕西财经教育》报等媒体刊发。

    4.推荐一等奖作品报教育部,参加全国征文评比。

    希望各处室、系部和语言文字工作者个人积极参加。对活动组织得力、效果显著的部门,学院将采取适当形式予以通报表彰。

    附件: “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参评个人信息表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附表

    “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参评个人信息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身份证号码

     

    组 别

     

    所在单位

     

    职  务

     

    职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E-mail:

     

    办公电话

     

    手   机

     

    参评文章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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