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依法治校,妥善处理学院的涉法事务,依法保护师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近期,我院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在高校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精神,本着有利于开展工作的原则,聘请一名律师担任我院常年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有:一是为学院重大决策、办学行为、合同行为进行法律论证或提供法律意见,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二是协助学院草拟、审查和修改重大事务合同、项目、重要法律文书和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三是参与学院重大事项、重要行政行为的风险评估,提供排除法律障碍的建议(方案);四是接受学院委托,协助进行重大纠纷的谈判及调解,担任诉讼案件或仲裁案件代理人;五是参与处理学院的行政、民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六是协助学院建立健全法律事务管理办法;七是对师生进行法律培训;八是为学院教学、管理等活动中的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此次聘请法律顾问,是学院贯彻依法治校精神,切实规范相关涉法事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推进依法办学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推动学院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核稿:于新和 编辑:高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