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下午4点,商学院党总支在综合楼612教室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会议。会议由商学院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李福顺主持。商学院全体教师党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首先由李福顺带领大家学习《关于的通知》(陕财职院[2018]21号)。“红七条”是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等文件精神而制定的,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李福顺强调真正优秀的教师必须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人,师德师风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作风的体现,作为一名教师党员应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紧接着,李福顺带领大家重点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版《条例》与原《条例》相比新增了11条,修改了65条,整合了2条。修订后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新版《条例》有八大亮点:一是“一个思想”:即增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二是“两个坚决维护”:即增写“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是“三个重点”:即将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写入《条例》;四是“四个意识”“四种形态”:即增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五是五处纪法衔接:即对党纪与国法的衔接在第27至30条、第33条中作出详细规定,如增加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原则上先做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等;六是六个从严:即对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破坏民族团结,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民生保障显失公平,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中央方针政策、破坏基层组织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失职等六种违纪行为从重或加重处分;七是“七个有之”:即在《条例》中充实完善总书记反复强调警惕的“七个有之”问题的处分规定;八是八种典型违纪行为:即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党员信仰宗教,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不重视家风、对家属失管失教等八种新型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会议的最后,由商学院院长、党总支副书记董媛作总结讲话。她指出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应用廉洁的标准来进行自我约束,自觉持续清廉纯洁的作风,这是廉洁从教的最深厚的思想基础。要认真学习科学理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师德修养,养成廉洁自律、洁身自好的习惯。她倡导全体商学院的教师党员要从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行动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职责心,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提高自己的钻研精神,发挥敢于与一切困难做斗争的思想和作风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做到政治业务两过硬,要用一片赤诚之心培育人,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人,崇高的师德塑造人,只有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的道德素养,才能培养出明礼、诚信、自尊、自爱、自信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图片:王玥 核稿:张晓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