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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咸阳师范学院被省地税局确定为驻咸阳高校缴纳税款抽查对象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3-14 [来源]: [浏览次数]:

2018年1月,陕西省地税局决定对全省事业单位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营业税等税种缴纳情况进行全面稽查。我院和咸阳师范学院通过省地税局“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列为驻咸高校重点稽查对象。 

我院财务处工作人员根据院领导的安排和要求,于2月2日至3月2日牺牲寒假时间对我院近三年来所有纳税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和整改。并积极与税务部门取得联系,认真汇报自查情况,虚心听取整改意见,尽最大努力和可能:一方面全力维护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严格依法查漏补缺纳税。目前我院自查阶段已经结束,并向税务机关专门报送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并就一些具体事宜进行反复请示汇报,争取税务机关更多的业务指导与支持。 

3月16日至9月30日税务机关将对我院和咸阳师范学院整改情况陆续稽查验收。 

(核稿:李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