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51号)文件精神及陕西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我院于7月初正式启动2017年度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的填报工作。此项工作由教学评估督导室牵头,以职能部门为主体,各系部配合,分散采集,逐层审核,集中录入。在院领导支持下,在各个部门高度重视与相互协调配合下,按照教育部以及陕西省教育厅要求于11月底顺利完成初次数据上报工作,12中旬根据教育部的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并完成了最终上报,数据上报完成后学院及时开展数据分析与利用并按照数据所反映的情况指导学院日常工作。
今年继续采用网络版数据平台进行数据采集,仍延用由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领导牵头,各部门负责人是数据采集的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共同协调的数据采集工作机制。整个过程共分五个阶段进行:培训和任务分解阶段(7月1日~9月14日),7月6日-7月9日,学院派教学评估督导室牛英豪和网管中心安军科参加了在常州举办的数据采集工作培训会,回来后,根据学习到的经验和我院实际情况,分解了任务,安装了网络版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数据源表采集与审核阶段(9月15日~10月15日),各数据采集部门负责人、数据采集员以及数据源头采集人在熟悉业务要求的基础上,开展数据源表的采集工作,并将采集的数据交给数据源表审核人进行初审核。其它数据表采集与审核阶段(10月16日~11月15日),数据源表审核完成后,其它数据表采集工作正式启动,数据采集员采集完数据后交数据表审核人进行审核,审核人按照各个数据性质给分管院领导进行汇报后完成审核任务。学院审核和提交上报阶段(11月16日~12月15日),教学评估督导室完成再次审核后交学院领导审核,各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对数据进行修改后于11月底完成初次上报,12中旬根据教育部的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并完成了最终上报。数据分析与利用阶段(12月16日~学期末),上报数据完成后,学院马上开启了人才培养数据的分析工作,并将数据所反映的情况利用到学院日常工作中去。
部门间紧密协作、及时沟通是保质保量完成数据采集工作的前提条件。人才培养数据使用网络进行采集,真正做到了数据源头采集,内容填写和信息传递更加方便有效,采集的数据更加真实可靠,同时强化了审核意识,提高了数据表负责人的责任心。经过分析人才培养数据发现了学院在人才培养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为全面开展诊改工作提供了数据依据。
(核稿:徐寒 编辑:高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