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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团省委纳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06-19 [来源]: [浏览次数]:

 

近日,经院团委与团省委有关部门多次磋商,我院被纳入陕西省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为我院毕业生开辟了临时就业的新渠道。我院已有5名毕业生报名,1名学生已被泾阳县民政局录用。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团中央、教育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和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从2003年开始,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今年,国家更加重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基层的工作,制定了相关优惠政策:服务时间调至1—3年;志愿者基础生活补贴调至每月1000元,同时继续享受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综合保障险保费标准提高为350元。其中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并按照国家社会保险和统筹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相关文件规定,推动西部计划养老保险工作。

近年来,不少参与西部志愿服务的学生被用人单位长期留用,部分还成为了公务员。今年这项工作已经结束,希望我院有志于在西部基层锻炼的学生,提前在互联网上学习相关政策,并在2013年4-5月留意陕西省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的有关信息,按照要求在网上报名,及时到院团委备案,以资选拔派遣。

 

(审核:周辉辉)